“乡村要振兴,法治必同行”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,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,树立法治观念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分中心职能作用,组织干部职工以法律志愿者的身份深入石门乡石门社区扎实开展以“乡村振兴法治同行”志愿服务活动。活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决策部署,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,为村民带来了一场法律服务文化盛宴。
做好普法宣传,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通过院坝会的形式开展“法律进乡村”法治宣传活动,法律志愿者讲述了学法的重要性,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法问题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农村实际,从《民法典》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颁布的立法历程和重要意义入手,穿插大量现实生活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号召广大村民要积极学法用法。今年以来,我县大力实施农村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,以村干部、人民调解员、老党员等各类群体为重点,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培训,提高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、促进乡村和谐的能力。开设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班400场次,培训“法律明白人”4300余人次。
提供优质服务,有力保障合法权益。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,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赔偿、追索劳动报酬、人身损害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,一律优先办理。积极推动司法所“一所六点”建设,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体验法律服务。开通12348法律援助线上咨询,实现“指尖上”的法律解答。县司法局整合县域内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,为478个村(社区)配备了村居法律顾问,群众通过手机微信进入村居法律顾问平台,就可实现“一键即连”法律顾问。
开展“乡村振兴,法治同行”宣传活动是县司法局贯彻落实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。通过不同形式、不同层次的宣传,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,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积极服务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公共法律服务和保障。